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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福田中心區的深圳會展中心,今後將成為商貿中心、金融中心和服務中心。 熊君慧 攝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熊君慧深圳21日電】據前後3次參與深圳總體規劃研究的專家介紹,深圳分別在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做過1984-2000年、1996-2010年總體規劃,前兩次規劃時因香港尚未回歸,所以未有提出與港共同發展的願望。他說,其實深圳對於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心願由來已久,卻又一直未有機會「一訴衷腸」。
此次的《深圳2030》年規劃首次正式提出「與香港共同發展的國際都會」,「加強與香港在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以及其它領域的合作,形成『同城化』發展態勢;依托深圳與內地的聯繫優勢和香港的對外聯繫優勢,堅持不懈地走向國際市場,不斷提升深圳的國際影響力。」
據介紹,早在1984年深圳經濟特區進行第一輪總體規劃適便首次提出「特區內組團發展」,即第一次將深圳劃分6大區域為羅湖、福田、南山、寶安、龍崗、鹽田;1996年進行的至2010年的總體規劃則首次提出了「全境開拓」理念,即將關內、關外全面發展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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