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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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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頌苑短樁案房署少收三億賠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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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頌苑短樁案纏擾四年,終於塵埃落定,但房委會實際只得1000萬「落袋」。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天水圍天頌苑短樁案纏擾7年終有結果,房屋委員會和承保工程的德國保險公司AXA Versicherung AG經過調解後達成協議,後者只需向房委會賠償2,380萬歐羅(約港幣2.33億元)。但房委會在多年法律訴訟中共花去近7,000萬元,加上補修工程動用近1.5億元,房委會實際只有1,000多萬元「落袋」,且賠償金額和去年高等法院裁定承辦商需賠償的5.5億元相比,少近一半,但房署官員仍對結果表示「合理而實際」。

 涉及短樁案的建築承辦商B+B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的工程保單,是向德國保險公司AXA Versicherung AG投保。房屋署助理署長(法律事務)王國興表示,保險合約的訴訟屬德國司法管轄範圍,合約文件也是德文。

 房委會和德國律師商討過後,估計一旦興訟可能再需3至4年時間,需要訟費更以千萬港元計,故房委會在考慮追討保險的法律風險後,認為2,380萬歐羅的彌償金額是「合理而實際」。

指興訟費用巨大不划算

 他解釋稱,調解程序並無約束力,雙方可基於商業原則在靈活的環境協商。雖然,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承建商應向房委會賠償5.5億元,但現時實際賠償金額不及一半,但兩個銀碼不能比較:「B+B正進行清盤,如果只等待清盤後索償,相信賠償只會付之流水,金額也不會多,相比於現時2億多(港元),簡直是天文數字。」他重申,天頌苑短樁案自此告一段落,雙方所有事項均已解決。

 房屋署副署長(發展及建築)馮宜萱表示,自2000年後房署已作一連串措施,確保短樁問題不再出現,現階段認為不需增加承建商投保項目,也不用提高承建商繳付合約總值10%金額作保證金的要求。

 事件始於1996年,當時B+B投得天頌苑6幢居屋及兩間學校的地基工程。1999年8月房委會發現其中兩幢樓宇,K座及L座傾斜,無法裝置升降機,調查後發現樓宇因短椿出現不平均沉降,結果房委會需修補地基工程及退訂給受影響買家,造成房委會巨額財務損失。

 事件亦令當時的房屋官僚體系「大地震」,房委會主席王�b鳴辭職下台、15名房署高層及外判建築等人員被立法會調查報告狠批,而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及房署高級經理嚴端仁更被譴責,指在二人在立法會調查期間,無主動提供關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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