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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粵港跨境排污交易計劃實施,香港的電廠在排污方面「減無可減」下,可資助內地減排,而毋須「自減」。圖為港燈南丫島電廠。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陳悅 本報記者:羅敬文
粵港跨境排污交易計劃會成為即將舉行的粵港聯席會議有關環保合作主要議題之一,而廣東剛出台的「十一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為跨境排污交易打下基礎。本報獲悉,粵港排污交易合作前景誘人,港府更擬於今年第三季公佈細節。但廣東省環保局及主要排污企業人士表示,跨境排污交易面臨法規、監管、運作效率等難題,在總量標準如何控制、相關法律如何銜接、企業利益如何平衡等方面,都有大量的實際問題要解決,排污交易計劃因此難以定下「實施時間表」。
國家環保總局於2002年制訂排污交易計劃,在全國選擇了7個試點,在每個地方訂定總排放額,規定發電廠在指定排放額下運作,新廠或舊廠均須減排至總排放額。本港發電廠也不例外,若已「減無可減」,電廠可採取資助內地以不同形式減排而毋須「自減」,兩地電廠可透過排污交易,控制區內減排。
適機啟動基礎已具備
在廣東省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中,今年會實施環境有償使用制度改革,並逐步推廣排污權交易,使企業生產能反映環境成本。省環保局局長李清表示,5年內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減少15%,其中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總量控制指標分別是110萬噸和89.9萬噸,明年前要關閉5萬千瓦機組,2008年前完成電廠脫硫裝置。
環保界觀察家認為,自粵方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命令出台後,為本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多年來一直推動的「粵港排污交易」,尤其是《珠三角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試驗計劃》建立了適機啟動的基礎,否則,只是港府一味催谷廣東施行,儘管「錢」景誘人,粵方參與該計劃的意慾也難以提升。
粵方不強迫企業參與
不過,即使港府擬於今年第三季公佈排污交易的細節,但粵方在實施時間表上仍是「心中無底」。省環保行業協會秘書長胡慶新坦言,廣東經濟發展保持高速勢頭,在某些主要污染物訂下減排目標,恐怕很難完成任務,況且業界對於「史無前例」的粵港跨境排污交易甚少研究,具體細節恐怕需磋商一段長時間。
省環保局總工程師李子森向本報表示,已多次與港方商討有關計劃,但成效不大。粵方對計劃則持「政府搭台、企業唱戲」的態度,當局是不會強迫指定企業參與。他又稱,排污交易的成敗,還需視乎國家法規配套、監管細節,粵方對計劃樂見其成,但並無約定「時間表」。廣東電廠人士承認,排污交易「知易行難」。
港方已提交交易框架
廖秀冬曾稱,排污交易遲遲未決,一是制定總排污量上限,再適當分配予內地電廠,是粵方需處理的關鍵問題,因為有了排污上限,才可把多餘配額作交易﹔二是排污交易在管理和法律上都需要雙方同意的可行方案。目前粵方總算「及時地」初步解決第一個問題,相信將為粵港聯席會議繼續商討餘下問題創造良好氣氛。
港府已與兩電商討排污交易的框架安排,研究有關機制、細節及可行性,早前已把排污交易框架提交予內地有關當局,有待批示。港燈發言人表示,已參與港府排污交易專責研究小組,但仍須留待港府公佈排污交易的細節,再作回應。中電發言人表示,正有待當局公佈排污交易的細節,暫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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