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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3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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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夜場掃毒 半年捕917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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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圳夜場吸毒被捕的港人,由深圳警方移交本港警方處理。 本報深圳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30日電】深圳是港人休閒的熱門地,但不時發現有青少年在一些娛樂場所內吸食軟性毒品。深警表示,對「黃、賭、毒」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將加大,會全面檢查所有娛樂場所。按照省公安廳要求,從7月中旬開始,對全市歌舞、桑拿等娛樂場所實行分級管理,先在各區試行,8月在全市展開。

 本月19日,羅湖警方召開特種行業自覺抵制「黃、賭、毒」警示教育大會,8家被查處的涉毒娛樂場所負責人在會上作了深刻檢討。據了解,這8家營業機構都是因為在警方例行檢查中,發現客人吸食毒品及部分硬件不合規定被責令停業整頓。今年上半年,共查處涉毒娛樂場所17間,其中14間停業整頓,一間查封、一間取締、一間建議工商部分吊銷其營業執照,拘留917名涉嫌吸毒男女。

港人涉毒 3年不准北上

 按照該機制,在廣東省內查獲的吸毒人員,除按照內地禁毒法規,警方處以15日以後拘留,單處或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外,還吊銷其《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限制其3年內不准入境。時至今日,皇崗口岸仍不時有因在內地吸食軟性毒品的港人被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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