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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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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監條例恢復二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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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恢復二讀《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立法會昨第一日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在超過11小時的過程中,火花四濺,幾經激辯下,保安局就條例中公共安全定義提出的修訂獲得通過;反對陣營提出的多項修正案,幾近全被否決。立法會今日繼續處理政府及議員提出的修訂,包括泛民主派建議,執法部門只可就最高判刑7年的嚴重罪行,才可申請秘密監察授權,取代政府提出3年判刑或以上,就可秘密監察的建議。

 在恢復二讀審議草案前,有逾20名議員發言,大部分均是來自反對陣營,主要批評草案無視司法獨立,或指草案猶如「23條」死灰復燃。不過,民建聯劉江華認為,法官須審查品格,反駁部分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超越個人權利及執法的平衡點,令執法機關難於執法,使情報部門「無情可報」,是「不吃人間煙火」的建議。

劉健儀擔憂放任罪犯

 自由黨劉健儀以報章漫畫為引子,漫畫為犯罪分子祈求《基本法》保佑他們免受監察。她指過分寬鬆的修正可為人權多添一分保障,但卻可能放任罪犯,規限執法人員工作,為罪犯製造更多空間,令他們「在暗處偷笑」。最終立法會以38票贊成、12票反對的情況下,通過恢復二讀草案。

 會議逐條審議由政府及議員提交的修正案,針鋒相對情況越見頻密。涂謹申提出要求明文規定,保障非授權截聽及監察行為所獲取的成果。

 保安局長李少光稱不希望有非獲授權的行動,而執法部隊有內部檢討,截取通訊及監察專員亦可主動調查,並對受害者作賠償,受害者可引用《個人私隱條例》作出訴訟,毋須另作明文修定。

 這樣的答覆竟惹來反對陣營「群起而攻」,「長毛」梁國雄揶揄此舉猶如「教練教球員打茅波」;湯家驊質疑為何同是截取成果,非獲授權卻受不到保障;涂謹申反指《個人私隱條例》規定條例豁免對罪案調查監管,又質疑賠償是「用錢買情報」。李少光反指分歧在於部分議員對執法部隊不信任。

 其後表決開始,議事堂鐘聲再次響起,但走進議事廳的都是反對派議員,一度令在場保安局副秘書長張少卿緊張起來。不過,局方早有準備,又不時檢視議員數目,待所有議員就座後,支持政府的議員在劉健儀的手號指示下,都明瞭投票取向,結果一舉成功阻擋分別由涂謹申及吳靄儀提出的修正,令「突襲」失敗。

李少光問涂:誰可恥

 其後,涂謹申又指,在律政司眾多法律專家的協助下,法案水準仍欠佳,是「可恥」。李少光此時按捺不住,回應指自己和涂都是基督徒,引用聖經直指涂是看不到自己缺點,又問涂:「你是指我可恥、你可恥,還是司長可恥?」議事堂內,一時「可恥」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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