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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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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學生1.2萬財物 補習教師候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04]

 【本報訊】一名私人補習教師淪為盜賊,趁兩名男童玩遊戲機時,乘機盜走學生家中的財物,總值高達1萬2千多元,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暫委裁判官陳俊儀認為案情「非常嚴重」,涉及違反誠信,可判處即時監禁,且事件使學生的父親一度懷疑其子盜走財物,幾造成「不必要的感情破裂」。

 中五程度的張國成(28歲),被控於04年11月至05年10月期間,分別在將軍澳景林h景桃樓兩個單位內,共3次盜取手提電話、1萬元現金、400至500元人民幣及八達通卡等財物。

 案情指,張分別於98年及02年起,「上門」為郭姓及何姓男童補習。案發時,被告藉與學生玩遊戲機為名,暗中從兩家事主的儲物櫃及褲袋中偷走財物。

 兩家事主發現遺失財物後均曾「搜屋」;其中何姓事主更一度懷疑其長子為「家賊」。由於家中連番出現「閉門失竊」,何姓事主報警揭發事件,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犯案。

 辯方求情時稱,張願意籌錢賠償予事主,盼獲准保釋候判。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須還柙至本月17日判刑,等候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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