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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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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口處理不善可致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05]

 對於躁父以天拿水作燃料火燒女兒,中文大學化學系客席教授曹宏威表示,天拿水搶火程度與火酒無異,對人體損害關鍵在受害人的燒傷程度。皮膚科醫生史泰祖則表示,如受害人被天拿水濺入眼睛,將損害視力,而皮膚深層組織被燒傷,也可能令身體受感染,如傷口處理不善,最嚴重可致命。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表示,若皮膚遭腐蝕性液體濺及,輕微者會即時長水泡及紅腫等,嚴重會灼傷皮膚,但由於行兇者再對受害人燃點火種,故對於傷勢的評估,需視乎傷者被燒傷的程度,如只燒著衣服令表皮受損,則傷口可望自行康復,若火勢燒傷受害人皮膚的深層組織,則因表皮已完全燒毀而不能自行癒合,縱康復後亦會留有疤痕。

 他續稱,受害人能否康復視乎傷口面積、傷者年齡及體質,但對身體嚴重燒傷的傷者而言,傷勢將增加他們身體受感染的風險,如傷口處理不善,有機會致命。 本報記者 郝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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