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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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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燒冥鏹 未列規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08]

 針對屋h內發生焚燒冥鏹縱火案,房署漁灣h副經理黃遠強表示,屋h規例中,並無明文規定住客不可在屋內,或在屋外焚燒冥鏹,上述行為亦不在違規扣分之列。

 因而當巡邏的保安員發現有住客在屋外或屋內燒冥鏹時,為避免發生危險,只能勸籲住客往樓下室外設有化寶爐的地方焚燒。

 黃續稱,辦事處從未收過肇事單位提出分戶的要求,亦從未接過任何有關該單位的投訴,由於警方已將案件列作縱火案處理,故此一但獲法庭審訊,房署將跟據結果做出適當的安排,包括分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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