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入讀皇仁後,成績欠佳
首被告不懂處理父母的壓力
會考前做了破壞前途的事,但並非為金錢
次被告因為好奇犯案,是協助角色
事後肯自首及認罪
法官指責
被告應帶個人及帶個腦返學
放學後,要帶個腦返屋企好好溫書
犯案後,成績有明顯進步,證明可以做好
不應有負面思想,正確面對壓力
不應做壞事發洩,傷害他人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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