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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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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皇仁會考生求情理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10]

 兩人入讀皇仁後,成績欠佳

 首被告不懂處理父母的壓力

 會考前做了破壞前途的事,但並非為金錢

 次被告因為好奇犯案,是協助角色

 事後肯自首及認罪

 法官指責

 被告應帶個人及帶個腦返學

 放學後,要帶個腦返屋企好好溫書

 犯案後,成績有明顯進步,證明可以做好

 不應有負面思想,正確面對壓力

 不應做壞事發洩,傷害他人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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