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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尋獲的珠寶,價值13萬元。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實習記者陳翌良深圳9日電】一名姓楊香港女子,7月27日在深圳羅湖口岸附近搭的士時,一時大意,將內有價值13萬人民幣珠寶的行李箱,遺留在出租汽車的後座上。深圳警方通過有限的線索,如大海撈針,透過交通局及出租汽車公司的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協助下,只花10天即尋獲曾接載楊的出租汽車司機,並將珠寶尋回,有人承認一度企圖拾遺不報。
港人楊麗萍與孩子7月27日取道深圳趕赴雲南。在羅湖口岸附近的香格里拉大酒店搭的士,去華聯大廈取當晚出發往昆明的機票。她在匆忙付費下車後,將行李箱遺留在前座,回頭找的時候車已開走。
司機:曾想據為己有
箱內除了一些日常用品,還有玉墜19個、寶石6個、白金首飾1件和兩隻手錶,價值在13萬人民幣左右。楊女士哭訴,「這些東西對我很重要,差不多就是我和兩個孩子今後的生活費用。」在其得知深圳的大酒店門前有閉路電視監控,在保安部查看了錄像資料,但看不清楚出租車上的字和車牌,失主於是認為她乘坐的是無牌出租車。
深圳警方在接到報警後,立即通過交通局的衛星定位協助,確定當日華聯大廈門前的情況,查到何時何車在此落客。而在香格里拉酒店模糊的錄像中,雖然車牌號碼無法辨認,但警方只能判斷車的型號,及依稀認出「深港」二字,證明的士可能屬於深港汽車出租有限公司。
警方找到該公司後,根據該公司提供的GPS系統資料,找到了當時的駕駛司機吳某。這名湖南籍的司機爽快承認了此事,並將行李箱交出。涉事司機表示只打開看過一次,沒有動裡面的東西,曾經想過上交公司,也曾想過將珠寶據為己有。律師表示,出租車司機沒有主動交出,不屬於觸犯法律,只是道德問題,但如果問及司機的時候仍不承認,就可能構成犯罪。司機責任不再追究。
遠在雲南的失主楊小姐聽到好消息後,已在電話中泣不成聲,「不敢相信」,「描述不出此時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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