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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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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Sir開空頭支票罪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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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補習天王」史sir史偉全被裁定20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成立候懲,將淪為階下囚。

 【本報訊】曾坐擁年賺500萬補習王國的「補習天王」史偉全(史sir),自去年3月底由他開設的A1補習社因欠租被封後,因向18名學生及家長簽發20張合共62,900元的空頭支票,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20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成立,還柙至本月25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半生投入教育事業的史sir,將可能淪為階下囚。

 判詞指被告史偉全雖然想過透過暑期班招生、與財團洽商A1收購事宜及問2名胞妹、朋友借錢使期票兌現,但裁判官指在警方會面紀錄中未曾提及過收購及問胞妹借錢的事,作供時態度迴避。被告明知期票不能兌現,仍堅稱自己曾致電兼職員工聯絡持票人及前職員是自相矛盾的說法。

 此外,簽發支票的人並無話事權,並會把簽完的支票交給被告,被告作為A1的負責人,應了解銀行戶口的情況。被告於去年3月22日簽發期票時銀行戶口只有46元,A1於7日後被封,收購計劃已告吹,被告稱4月開始辦小型補習班,但從未存過任何錢入A1的銀行戶口,更將僅餘的46元轉到另一個戶口。被告曾受高等教育及辦學多年,不能以無法聯絡學生及家長作借口,故認為被告涉欺騙手段及不誠實。

 辯方求情指現年42歲的被告已婚,妻子是家庭主婦並無兒女,自A1因欠租被封後,任職月薪僅7,000餘元的地產市場推廣主任,被告只因魯莽而犯案,願意償還60,000多元涉款,希望裁判官乃念被告一直投身教育事業,予以輕判,並反對將被告還柙,以便被告向朋友籌錢。

官稱嚴重 被告或判監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很大可能會將被告判監,而且被告可透過家人去聯絡朋友籌錢,而涉款亦非天文數字,故維持原判,將被告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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