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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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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家中跌死 裁定死因存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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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的母親陳瑞娥以毛巾笠頭離開法庭。

 【本報訊】13歲女童周敏華,去年8月於荃灣海濱花園寓所,疑從睡房閣樓墮下致腦部重創死亡案,死因庭經歷6日聆訊後,由3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女童因頭部創傷而死,但「死因存疑」。

死因官無安慰死者家屬

 陪審團提出,社署社工、學校社工及班主任須加強溝通,交換資料以便跟進個案;女童的班主任應被納入為社署的多專業會議小組成員;若醫院要求學童覆診,須知會社署等3大建議。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於結案時,未有如一般的死因聆訊後以一句「節哀順變」來安慰死者家屬,只表示將轉介陪審團的建議予社會福利署署長、瑪嘉烈醫院及校方等部門跟進。

 證據未能顯示致死原因

 陳官於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指出,可從「死於意外」及「死因存疑」兩方面分析各方證供。對於「存疑裁決」,陳官指出,若各方證據未能顯示案中致死的傷勢由來,即屬「存疑」,有別於「死因不明」;「死因不明」是指證據未能顯示令傷者致死的原因。

 死者的母親陳瑞娥聞判後只是低頭哭泣,不發一言直奔上的士離去。警方代表則於庭外表示,重申調查案件的機會「好微」。

醫生指瘀傷乃硬物所致

 案件於去年8月10日晚發生,陳抱顝迷的幼女周敏華前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求醫,指女兒自家中幾呎高的閣樓墜下;女童於翌日下午因腦出血死亡。醫護人員在死者身上發現多處「可疑」的瘀傷,醫生於作供時亦指相信瘀傷是被硬物多次拍打所致,警方曾以一項虐兒罪檢控陳,但最終因證據不足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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