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一名外國留學生,涉將新相識的醉酒女侍應帶到時鐘酒店強姦一案,昨日續審。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終以6比1大比數裁定留學生強姦罪成,被判即時監禁5年;案中獲豁免起訴的被告女友人,則因在庭上推翻自己的證供,被特委法官指示控方徹查她有否作假證。
被告謝海彬(21歲),被控於去年10月6日,在旺角一間賓館內強姦任職侍應的女事主(25歲)。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中四畢業後,曾先後往英國及加拿大留學,去年於溫哥華京士頓大學讀經濟2年級,如非本案,相信現時已畢業。
女友人涉作假證瀕被控
特委法官麥高義判刑時指,被告犯下邪惡及侮辱他人的罪行,而且3年前已有一個暴力案底;雖然本案無法證實他曾否對女事主落藥,惟事件必然對女事主留下長期的生理及心理影響。至於在審訊中曾表示親眼看到被告在女事主啤酒內落藥,惟被盤問下,又反口稱沒有親眼看到的被告女友人B女,法官則要求控方參考法庭當日的錄音滕本後,研究她是否觸犯作假證的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