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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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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消費 杭州新規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3]

 日前,杭州市江幹區人民法院公開曝光了20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的詳細資料。在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前,法院將限制欠債人參加娛樂、宴請、住賓館、外出旅遊等高消費,及出國出境、投資開業、購車置房、招投標等活動。娛樂包括卡拉OK、桑拿、高爾夫球等,宴請一般指消費額在1,000元以上,賓館指三星級及以上。

 「一經查實,將對其依法予以處罰、司法拘留15天,直至追究刑事責任。」江幹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說,拒不執行既是對勝訴當事人權利的損害,更是對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的挑釁。對躲債賴賬、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就是要讓他們付出更高的信用代價和精神代價。

 據了解,法院公佈欠債人的身份證號和照片在全國還是首次。本報駐浙江記者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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