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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某周刊偷拍鍾欣桐在大馬登台時在更衣室換衫的一連串相片,包括鍾欣桐上半身被攝入鏡頭,側面露出肩部及背部、整理胸圍的動作,並用作周刊封面刊登,香港各界同聲撻伐。
明光社批評懲罰過輕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批評,有關雜誌的做法嚴重侵犯他人私隱,而影視處對雜誌刊登涉及偷拍及淫穢性質的照片,懲罰過輕,阻嚇力不足。他擔心如果同類事件發生得多,讀者會變得麻木,反對雜誌刊登淫褻及不雅內容的聲音會越來越少。
工聯會促檢討現行條例
香港工會聯合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有關雜誌的行為「不道德」,肆意踐踏社會的道德界線,嚴重侵害私隱和女性的尊嚴,「絕不下於非禮等性侵犯罪行」。他們要求特區政府從速調查事件並懲處該雜誌的主事者,並盡快檢討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堵塞法例上的漏洞,將無理、蓄意侵犯私隱的行為刑事化,並強化傳媒的自律機制等,以杜絕類似的不當行為再次出現。
市民建議加強公民教育
聽眾張先生表示,現時監管淫穢及不雅的法例有漏洞,建議立法會議員為此作出修訂。聽眾陳女士認為,刊登偷拍照片的雜誌固然可恥,但對購買雜誌的讀者也不敢苟同。她建議政府加強青少年的公民教育,教導他們選擇有益讀物。
鍾欣桐所屬的英皇娛樂集團已發出嚴正聲明,對事件表示強烈不滿。對於有香港大型傳媒機構為求商業利益,而利用如此不道德偷拍方式拍攝藝人私隱感到十分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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