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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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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斥雜誌老闆丟港人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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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慶全、李思穎)藝人鍾欣桐(阿嬌)之前在馬來西亞登台,在後台換衫時遭偷拍並刊登於周刊封面,此事引起外間極大迴響,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日前已收到逾八百宗投訴指該刊物不雅,香港演藝人協會昨晚深夜十一時才召開緊急大會討論這次事件,藝人陳小春直斥該刊老闆的行為令香港人丟臉,容祖兒提議應該處罰該刊物停刊,而英皇於今日會派兩名人員赴大馬報警。

 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曾志偉強調:藝人會於昨晚十一時才召開緊急大會討論這次事件,所以最快今日才會有公布,他指昨晚開會的理事包括任達華、黃秋生、鄭丹瑞、岑建勳及唐季禮,部分更是專程被急召從外地回港開會,所以藝人會有何進一步行動也要開會後才能作出決定,但協會將強烈譴責今次事件,並關心到藝人受到傷害。

 但阿嬌方面可有向藝人會作出求助?志偉稱協會未收到對方的求助,可是協會也好希望在開會時,阿嬌也來到講一次事發的經過,因為今次事件是在更衣室被放針孔鏡頭,等同有色狼跑了入去偷窺一樣,她的公司應該去報案。藝人會又會否即時杯葛該周刊?志偉倒有保留地表示也要開會夠票數通過才能決定。

從業員學習當傳媒的操守

 站於個人立場上志偉劈口一句說:「當然是不對啦,對於過去偷拍的事件已不支持,且部分周刊的做法以及使用的措詞都不應該,今次更可能是觸及刑事,不但偷窺人家換衫,還放有針孔鏡頭,應該是去報案!」志偉續稱影視處及影協也很快作出指摘,新聞從業員是有良知地選擇可以去不去報道這些消息。像早前商台有兩個員工(森美、小儀)犯錯,也即停職,商台並召開大會要所有唱片騎師去上堂,重溫媒體尊重社會道德的操守。志偉譴責指:「今次事件,如果是該周刊記者所做就應停職,是偷影後拿去投稿的,編輯應該停職!記者們也應重新上堂學習當傳媒的操守!」但如果是老闆要員工這樣做?志偉則認為整個媒體也有責任,不過若是老闆要求的話,當記者的也不會做得開心。

 志偉又提到被偷拍藝人(阿嬌)的公司也有出版周刊,故也應集合旗下的記者上有關職業操守的課堂。會否也應多報道正經的新聞?志偉笑著表示:「這樣,社會風氣會隨和得多了!」

英皇派員赴大馬報警

 據經理人霍汶希透露:英皇唱片公司連日來都跟進事件,已聯絡過大馬的主辦單位,英皇於今日會派兩名人員赴大馬報警,若然當地警方受理才可以繼續調查。

 阿嬌換衫被偷拍一事,受到演藝人協會和護苗基金關注。蕭芳芳更主動聯絡慰問阿嬌和阿Sa,英皇代表Twins多謝外界對他們的關心,促請有關方面和團體嚴正處理。

 陳小春態度激動,強調是以普羅大眾身份說出這番話:「此事令港人丟臉,還要去到馬來西亞幹這些行為,藝人工作已經好辛苦,何故某些傳媒還要這樣做,是否想娛樂圈陸沉?所有歌手藝人退出?再這樣我都想移民,實在太醜惡,寧願移民返祖國。我不是誇張,這行為實在覺得太離譜,簡直是屎蟲不如,倒轉如果叫周刊老闆個女畀咁影,佢又會點?佢不停踐踏香港,究竟想點?不如搵佢出來公審,咁多年來邊單係做得對,我無看過阿嬌偷拍的報道,不想睇壞眼,我隻眼唔好,腦袋又黐黐瓊,唔想睇埋變傻。(是否需要政府立例有法律保障?)無得保障,開過十次會,講到口臭,現時本地音樂和電影已經跌落谷底,還要製造這些屎蟲行為,真係唔該晒,編輯自主不是理由,擺明是周刊老闆喜歡玩這遊戲來踐踏香港。」

跟非禮強姦無分別

 容祖兒(Joey)已致電慰問阿嬌,知道阿嬌依然很不開心,不時唉聲嘆氣,大嘆很慘,無論如何,Joey都會支持對方,Joey說:「阿嬌話搵梗婦團處理,我希望個本書無驉A這本不是雜誌,只是一舊垃圾,太無恥,此舉跟非禮強姦無分別。」

 圈中女星人心惶惶,絞盡腦汁想出換衫防偷拍方法,有打底王之稱的Joey,日後換衫時更加緊守防線,她在這方面都頗有心得,會先笠面衫才除去底下的一件,又會關掉房燈,稍後可能要用麻包袋笠頭了。原來Joey弟弟是阿嬌迷,對於偶像遭到慘情對待感到激怒,還盼姐姐能幫手控告。Joey就希望大家不要將今次事件不了了之。

 陳慧琳聽到阿嬌事件有八百多宗投訴該刊物的惡行,她也嚷著:「我都會投訴,這行為全無道德觀念,對社會禍害很大,影響青少年的價值觀,我一直都很驚有這種事情發生,以前聽到話紅外線可以影到透視裝已經好驚,現在手機可以影相,又有針孔鏡頭,點會唔驚,可能以後要在身上紋上胸圍底褲,全身紋身,又或者戴面具換衫,總之以後都會預備見得人又漂亮的打底衫褲,換衫時都會打底,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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