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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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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空頭支票史Sir判服務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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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補習天王」史偉全開空頭支票罪成,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本報訊】曾於90年代叱�炊@時的「補習天王」史偉全,涉向18名學生、家長簽發20張合共62,900元的空頭支票,於兩星期前被裁定20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成,還柙至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史Sir向裁判官呈上他在獄中寫的4頁求情信,剖白他在獄中的感受。

 42歲的被告史偉全,昨身穿筆挺西裝,面容疲倦,由牧師及兩名姨甥陪同出庭。

 據悉,史Sir在信中稱獄中有囚犯認得他,主動送贈他一粒糖果和紙巾,覺得很感動,有囚犯向他傾訴很掛念家人,妻子亦有到獄中探望過他,而且哭得很厲害,他覺得自己沒有盡丈夫的責任而很內疚;日後行事會更謹慎,不會再開空頭支票。

官指感化報告評價正面

 暫委裁判官馬藻玉看過4頁求情信後,認為被告對還柙14日的遭遇有很深的感受,希望被告能汲取今次教訓,將來會改過並履行諾言。

 裁判官又詢問辯方:「親人知佢今日上法庭都不來?」史Sir解釋「因為佢瓊驚記者,但已係附近準備錢」。裁判官指感化報告及其家人對被告評價正面,案中涉款只有6萬多元,並非天文數字,假若被告不是因一時貪念而逃避責任,以被告的家庭背景,應不會犯案,法庭對被告因貪念而不誠實地犯案感到非常惋惜。

 辯方稱被告在獄中兩星期已深切懺悔,願意做社會服務回饋社會,希望裁判官准許將被告的3萬元保釋金轉為賠償,被告家人亦能即日取餘額3萬多元現金到法庭。

2星期懺悔 願回饋社會

 裁判官接納辯方的建議,准許被告將保釋金及家屬帶來的現金作為18名家長及學生的賠償,並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她叮囑史Sir,「希望你好好善用今次機會,利用你既專長和專業去回饋社會」。

 案情指被告為A1補習社的負責人,自2004年尾,有部分課程因沒有老師授課而取消,18位學生及家長要求A1補習社退還已繳交的學費;去年3月22日,史Sir以A1補習社的名義向該18位學生及家長簽發20張日期為去年2005年6月22日的期票,但支票簽發後一星期A1補習社卻因拖欠租金而結業,部分學生及家長報警稱支票不能兌現,警方的調查顯示A1補習社的戶口在支票簽發當日只有46元,警方於去年7月19日拘捕史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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