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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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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售樓漏洞 達5項共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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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陳佩珊,地產建設商會副主席梁志堅及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陳黃穗在會議後會見傳媒。

 【本報訊】(記者 梁悅琴、張以正、章佳強)就近期有個別地產發展商在售樓時就派發價單方面引起市場迴響,社會並有聲音要求政府立法規管。港府轄下房屋局及地監局昨會同消委會及地產建設商會舉行會議,經過長達6小時的討論,最終達成5項協議,堵塞漏洞,對付蠱惑發展商。政府指出,會先觀察新指引的成效,若地產商不自律跟從指引,才考慮立法。

首張價單20伙或兩成單位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昨表示,達成的5項協議分別為:(1)首推單位時,至少要有20個或佔首推單位總數的兩成單位須提供價單,以較高者為準;(2)日後加推單位時,要即時在售樓處提供價單;(3)盡快簽訂臨時買賣合約;(4)由發展商發布銷情;(5)地產代理不可以自行出價單。政府將繼續與地產發展商會研究,釐清發展商與地產代理在售樓處的權責,進一步磋商售樓指引。陳鎮源又指出,是否立法會先觀察新制訂指引的成效再決定,若地產商不自律跟從指引,不排除立法。

 昨日討論的內容還包括在優先認購的24小時前,向準買家提供一定數目單位的價單、在加推時提供最新的價單,以及有關繳交訂金或登記費的事宜。

地產商會指舊指引有漏洞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認為,新訂立的指引很清晰,以往沿有的指引亦已行之有效,至於出現問題的發展商在該事件上並沒做錯,只是當中含有不清楚的地方,發展商在日後售樓時必須提供價單為買家提高透明度,並表示若日後有地產商違規,會將地產商名稱公佈。

 對於新制訂的指引由原來首推10%單位更改至20%,梁志堅稱,原因是要顧及一些中小型的地產商,由於他們可出售的單位較少或會對其造成不公平,但經商議後,一致認為20%並不是大問題,因為中小型地產商出售的物業不會分太長時間推出,而非有特別原因才有此變化。同時,他表示,過去從未容許代理用花巧方式售樓,並表示地產代理監管局應與地產代理劃清界線,代理需要做什麼,應由地產代理監管局跟他們洽商。

消委會「放蛇」未獲價單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陳黃穗於會後表示,消委會過去曾派人到售樓現場「放蛇」,卻未能獲得樓書及價單,發展商解釋樓書及價單已派發完畢。陳氏認為,售樓諮詢必須清晰,現時有部分代理會自行制訂價單,令消費者混亂反失去真確性;因此,訂立機制對行業有阻嚇作用。

 地監局行政總裁陳佩珊則表示,該局非常關注售樓機制,上周曾與各地產代理管理層會面,提醒他們要員工依法執行,並指明,日後要由發展商自行公佈有關銷售數字、由發展商自行出價單,以及交易時要小心處理客人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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