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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服刑犯獄中結婚,已成為教育改造犯人的手段。 資料圖片
25日,在長春監獄服刑的大偉(化名)和獄警來到南關區婚姻登記處,在眾多親朋和媒體記者的祝福聲中,他和等了自己12年的女朋友苗苗(化名)領取了結婚證書,大偉因此成為吉林省首例在服刑期間領取結婚證的服刑人員,這在內地也不多見。
「苗苗家是公主嶺的,我們曾經處了一年多,沒想到我入獄後她還一直等我。」大偉告訴記者,1993年,當時19歲的他在清明街附近的古玩舊貨市場做生意,苗苗就在他對面的攤床幫人賣貨。隨著每天的接觸,漸漸地兩個人產生了感情,並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直到他出事。
男友行劫判無期
苗苗告訴記者,她和大偉相處得一直很好,但1994年6月大偉突然沒有了消息。後來她經多方打聽才知道,大偉因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她很了不起,這麼多年一直等我,並先後6次來到監獄申請登記結婚。這是人間最真的情。登記後有一種動力,也有一種期盼,回歸社會後我一定不違法,這個世界上還是有真愛的。」大偉表示,他不會辜負苗苗的一片真情。
曾6次申請結婚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近日,大偉獄中表現佳獲減刑。在這10多年的時間裡,苗苗從來沒有聯繫過大偉的父母,在她得知大偉刑期就要滿了時,才決定給他父母一個驚喜。當苗苗出現在大偉父母面前時,兩名老人簡直不敢相信他們的眼睛,沒想到這麼多年苗苗還在一個人默默地等待著大偉。
據長春監獄副監獄長柴國生介紹,長春監獄1905年名為吉林監獄,於1927年改名為長春監獄,在此之前,從來沒有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結婚登記的先例。柴國生說,這不僅是長春監獄的第一例,在吉林省也是首例,在內地的服刑人員中更不多見。柴國生表示,大偉和苗苗領取結婚登記證後,苗苗可以以妻子的身份到監獄來看望大偉,幫助大偉改造。 ■本報駐吉林實習記者 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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