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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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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報案 重案組接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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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員鍾欣桐(右)在經理人陪同下,昨日下午前往警署報案。

 【本報訊】被雜誌刊登偷拍更衣照的女藝人鍾欣桐(阿嬌),昨日下午到警察總部報案,逗留約兩小時後離開。警方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案件處理,並轉交由中區重案組接手。警務處長李明逵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若果受害女藝人需要馬來西亞警方協助,香港警方可以透過國際刑警轉達。

 鍾欣桐昨午和代表律師會面後,在所屬的公司職員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案件交由中區重案組調查。鍾欣桐及其經理人霍汶希等人,在警察總部逗留約兩小時後坐車離開。鍾欣桐的經理人霍汶希表示,已經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希望雜誌公開道歉,並交還所有相片的底片。較早前,公司已經派人到事發的馬來西亞報警。

鍾斥《壹本便利》加印

 鍾欣桐於昨日早上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當日見到3個《壹本便利》的記者採訪她的活動,而事發的後台更衣室有兩排鏡,不明白為什麼雜誌可以成功偷拍。她又指過去數天心情很差,不能入睡:「有人藉此事件在網上說一些難聽的話,我不想經常提起這件事,但如果我不說話,事情又不會有結果。」鍾欣桐批評涉案的《壹本便利》不應該加印,又說現在去哪裡都會看清楚有否被偷拍。

 警務處長李明逵表示,雖然事件發生在馬來西亞,不過如果受害人有需要,本港警方亦可以提供協助:「淫褻物品審裁處跟進中,如果審裁處覺得需要警方的協助,我一定會全力協助,如果涉案的受害人覺得需要馬來西亞警方的協助,我們亦可透過國際刑警向他們(馬來西亞警方)轉達意願。」

相關投訴已逾1700宗

 馬來西亞安全部副部長胡亞橋表示已經接到報案,要先搜集證據再作調查,馬來西亞警方會向至少9人錄取口供,當中包括女藝人鍾欣桐:「由於當時據她所知,在房間裡頭都是香港娛樂公司的工作人員較多,馬來西亞警方已經要求香港國際刑警協助我們調查案件。」胡亞橋又稱,就有香港女藝人在當地被偷拍更衣照,要求香港先替個別人士錄取口供,而馬來西亞亦會跟9名相關人士錄取口供。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至今收到逾1700宗投訴,打破該處涉及淫褻及不雅刊物的最高投訴紀錄,主要投訴周刊內容不雅,淫褻物品審裁處已將刊物評定為二級,即屬於不雅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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