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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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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漁船27人遭大馬扣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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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扣香港漁船上的船員被拘留在大馬美里中央警署。 馬來西亞《聯合日報》提供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馬來西亞消息:一艘來自香港的漁船「台沙2831」號,在上周五被馬來西亞漁業局的巡邏船扣留,並逮捕了船長及其餘26名船員,又起出2000公斤魚獲。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發言人表示,已向馬來西亞警方查詢事件,正等待對方詳細解釋,暫時未知道船員身份及事件詳情。而港府方面正了解事件,入境處則未收到有關求助。

 據悉,連人帶船被扣查的漁船「台沙2831」號,船長95呎,寬24呎,來自香港。

船員身份未明

 漁船上共有27人,除船長外,還有25名男性及一名負責膳食的女性,他們年齡介乎25至55歲,但暫時未知當中有多少名香港人。

檢2千公斤漁獲

 消息指,馬來西亞漁業局巡邏船是在上周五晚上約10時30分,在距離丹絨峇南25.5海里的路哥尼亞海域,發現該艘漁船在未有領取任何核准證明下,闖進大馬水域進行非法捕魚。漁船被漁業局巡邏船逮捕後,連人帶船直接帶回美里漁業局碼頭,同時起獲大批魚獲,經過計算約2,000公斤。據巡邏船官員指出,該艘漁船是在不具備任何准可的情況下,闖入該國海域進行捕魚。

雙方未有對抗

 大馬當局並未在漁船上發現違禁品,船員被拘捕時也沒有反抗行為。根據漁業局1985年訂立的漁業法令第15(1)(a)條文,被捕人士將被提控上法庭。在此條文下,船長將面臨最高100萬大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6個月,而船員的最高刑罰將是罰款10萬令吉或監禁3個月。

 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發言人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已向馬來西亞警方查詢事件,正等待對方回覆;馬來西亞警察古晉警局表示,未知悉是否有來自香港漁船被扣查,著記者周一致電馬來西亞漁業局沙撈越漁業辦公室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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