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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龍出席聲討大會。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被偷拍更衣的女藝人鍾欣桐(阿嬌)終將行動升級。上周六她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向刊登照片的雜誌《壹本便利》申請禁制令和強制令,禁止雜誌再刊登該輯相片,並要求對方交還相片和底片,以及刪除一切相關的存檔,更要作出懲罰性賠償。
原訴人鍾欣桐,原名鍾嘉勵,Gillian,答辯人為壹本便利有限公司、雜誌總編輯袁彩玉及負責印刷的百樂門印刷服務有限公司。
已申請禁制令及強制令
入稟狀指出,答辯人以非法、秘密及不正當的手法,得到鍾在馬來西亞雲頂的Resorts World Bhd的一系列相片,並加以刊登,是違反信任。《壹本便利》在未獲得鍾的同意或知悉下,於今年8月23日將照片刊於《壹本便利》雜誌封面及第42至44頁內,同時透過該雜誌的網站上載有該輯相片。
鍾欣桐由資深大律師鮑永年代表入稟,要求法庭強制答辯人交出所有涉及鍾在馬來西亞雲頂的照片、菲林、錄影及電腦檔案,而該些照片及底片等在違反原訴人的信託下取得。另外,原訴向法庭申請頒下強制令,要求答辯人永久刪除該雜誌網頁或相關其他網頁的存檔,以免其他雜誌、報紙或網頁轉載。
入稟狀要求法庭禁制答辯人繼續刊登有關相片,並交代一切有關收入的帳目及查詢,頒令要答辯人作出懲罰性賠償、兼付是次訟費。
歌手防不勝防 吳雨無奈
另一方面,英皇娛樂集團行政總裁吳雨昨出席民建聯記者會時,對各界連日關注事件表示感謝,指大馬警方仍在調查事件,暫時未有進展,集團已派了兩名職員到該處落口供,鍾欣桐則不須親身前往。
他指出,集團已向壹傳媒發出兩封律師信,追討偷拍事件的底片,但至今未有回覆。吳無奈表示:「搵歌手出台時已經好小心,保母會專登執好間房先離開,但傳媒採訪手法層出不窮,防不勝防,當時後台有咁多工作人員,竟然都畀佢瓊偷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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