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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淫褻物品審裁處將《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鍾欣桐在馬來西亞被人偷拍更衣照片的一期,暫評級為第二類刊物,但不雅刊物的公告內容出錯,以致評級未能生效,延誤了整個覆核及檢控程序。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至今就事件共收到2,714宗投訴。
投訴累積至2714宗
淫褻物品審裁處前日在一份英文報章,登出被評為不雅物品的公告,當中涉及《壹本便利》偷拍女藝人更衣照的一期,被暫評為二級不雅物品,但刊物出版日期的年份2006被錯寫成3006,所以要等候審裁處今天再登更正啟事後,司法程序才可啟動。
《壹本便利》原訂在5個工作天內提出覆檢,現在可順延2天,審裁處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2006被錯寫成3006
另方面,本港繼續有團體抗議《壹本便利》刊登偷拍女藝人更衣的照片,認為周刊侮辱女性,又派發1萬張貼紙,希望市民支持。
報業評議會就有關雜誌的投訴,去信《壹本便利》要求解釋,星期二是限期,但至今未獲回覆,該會會繼續跟進。
馬來西亞安全部副部長胡亞橋表示,當局已禁止刊登鍾欣桐在該國更衣被偷拍相片的該期《壹本便利》入口,亦會嚴格審查「壹傳媒」的其他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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