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8月31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港付內地排污費 年逾3千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8-31]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已提交排污交易方案予兩電研究。環境保護署表示,中央擬於明年推行每噸二氧化硫630元人民幣的電廠排污費,預料排污交易計劃須予以「配合」,但署方未有評論粵港日後的二氧化硫交易價格會否提高。兩電若向內地購買排污額,本港便須向內地繳付至少每年3,500多萬人民幣的排污交易費,分攤後每戶每年需繳交13.6元人民幣。

二氧化硫每噸須繳630元

 兩電證實已收到粵港跨境排污交易的初步方案,中電發言人形容方案只是「背景資料」,仍須與當局洽談。中國環境規劃院研究員王金南昨日出席在城市大學舉行的「中國排污交易」論壇時稱,環保總局和財政部早前已訂定內地的排污交易有償制度,初步建議企業的二氧化硫排放均須繳付每噸630元的排污費。

 粵港正商討的排污交易計劃,原訂予以企業的排污上限是免費,電廠只須在買賣排放污染物的權限時易繳費。環境保護署副署長李忠善出席論壇後表示,已聽聞內地的有關新措施,料最快明年推行。面對內地電廠排放二氧化硫將須繳費,港方日後向內地購買二氧化硫的排污權,價格會否因而提高,李忠善只稱會「配合」。

 根據粵港《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本港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010年時須減至38,700公噸,若兩電選擇以排污交易向內地購買二氧化硫的排放額,以達致2010年的指標,即使只計算二氧化硫630元的排污底價、未計額外交易價格,港方每年要向內地繳付逾3500萬元。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