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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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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7封遺書 情困婦燒炭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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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燒炭婦人送院不治。

 【本報訊】一名婚紗店女職員雖然每天忙著為準新娘試披嫁衣,奈何自己卻情路崎嶇,經歷了兩段感情仍未覓得真愛,昨在旺角花園街其分租單位燒炭自殺,並打翻炭爐險被燒焦,由消防員救出送院不治。她留下7封遺書,訴說為情自殺,並囑男友還錢給其胞姊。

男友失蹤 人財兩失

 女死者姓黃(29歲),為尖沙咀一間婚紗公司的女職員,與現任男友在花園街134號友和大廈某樓一分租單位租住一套房,月租2,300元。

 據悉,黃女情路崎嶇,年幼時父母離異,與胞姊雙雙寄居姨媽家中,故與表妹感情深厚。5年來,她先後有兩段感情,先是未婚懷孕,與前度男友誕下一子,現年4歲;兩年前與現任男友同居,惟男友不斷向她借錢不還。最近,她雖獲一名心儀的第三者追求,奈何感懷身世,未有接受愛意。最近,現任男友更失去影蹤,黃女有感人財兩失,備受困擾。

 昨晨事發前,黃女躲在房內疑服藥後燒炭自殺,其間疑打翻炭爐發生小火。上午10時40分,有女房客返家發覺冒煙報警,消防破門入房,揭發女事主在門後昏迷,面、頸及手被燒傷,乃將其救出送院,惟證實不治。

 事後,警員在房內檢獲女死者7封遺書,分別寫給胞姊、男友、表弟及表妹,內容透露自己為情厭世,並要求男友將過去向她商借的金錢還給其胞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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