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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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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4女生 前警員候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2]

 【本報訊】曾任警務處警察招募課助理的前警員,早前因在警署遊蕩而自願離職,更因此而被判囚3個月。然而他一錯再錯,轉職小學技術員後於校內再度非禮4名10至11歲女學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9項非禮罪。法官接納被告希望了解自己心理問題的要求,將判刑延至9月15日,以索取精神科醫生和臨床心理學家報告,被告還押小欖。

有警校女廁遊蕩前科

 被告王志浩(36歲),前年曾於黃竹坑警校和警察總部的女廁遊蕩,分別被判感化一年和監禁兩年。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於第二次干犯控罪時已主動辭去警員一職,改於中學當教學助理,當時他以為自己並沒有精神問題。其後他定罪被判囚,被迫辭去教席,至出獄後於本案的小學當影音技術員。

 第一至第四控罪均發生於去年10月至11月,一名就讀宣道小學的女學生在學校參加課外活動,經常要到電視廣播室。由於室內有空調,很多學生喜歡在小息時在室內聊天,而被告平日則在該廣播室內的控制室工作。

 某天,當女生在廣播室跟一名女同學玩耍時,被告突然從後出現,強行捉著女生的雙手,隔著褲子觸摸自己的陽具。

 其後於3個不同的日子,被告再以同樣手法非禮女生,女生終於本年1月10日將事件告知母親,母親於是向校長投訴,其後得知同校的3名女生均曾遭被告非禮。

轉職小學受聘技術員

 被告以類同手法於去年10月至本年1月8日間,於廣播室借意接近其餘3名女事主,或使她們坐在其大脾上,以強迫事主觸摸其陽具或拍打事主的臀部。被告於2月14日被警方拘捕,警誡下否認曾侵犯女學生。

 宣道小學校長張景蘇表示,被告在申請職位時有所隱瞞,因此學校並不知道他有遊蕩的案底。這次事件反映學校在性教育上的成功,當學生感到被人侵犯,已迅速將事件告知老師及家人,而學校社工亦已為受害同學提供輔導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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