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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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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留男童墮樓案黑工保母囚8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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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歲男童何焯禧在天恆h墜樓死亡後,父母及親友在其墮樓現場路祭時,一度相擁痛哭。 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名患有自閉症的6歲男童,今年4月被獨留在家,及後墮樓身亡,負責照顧該男童的黑工保母承認虐兒及違反逗留條件,昨被判即入獄8個月。裁判官邱智立判刑時指該案是一宗悲劇,死者父母亦有責任,由於死者母親未能盡責,留給保母的電話有錯,令被告離開單位時未能與她聯絡。邱官更告誡家長或任何照顧小童的人要小心,防止悲劇發生。

 兩項控罪指持雙程證被告劉宇芳(65歲),4月18日於天水圍天恆h恆智樓一單位內,虐待或忽略照顧6歲男童何焯禧,又於3月27日違反訪港逗留條件,受僱工作。

  被告在本年1月持雙程證來港,透過其弟介紹,3月底開始受聘何家為臨時保母,負責照顧一對6歲及12歲的兄弟,4月18日為被告離職日,因為翌日需趕回鄉,急著返回其弟位於土瓜灣的住所執拾行李,才獨留死者於家中,造成意外。

非意圖疏忽照顧

 律師求情時表示,何家從來都無通知被告死者有自閉症及攀窗習慣。被告和何母曾協議離開前會聯絡何母,亦會替死者做晚飯,但由於何母留下錯誤的電話號碼,被告一直無法與其取得聯絡,死者兄長亦未返家,在急著離開下,被告留下一張告別字條便離去,死者會從廚房窗戶跌下,是被告未能預料的。

 裁判官邱智立形容事件為悲劇,案發日不在場的何母亦要為兒子墮樓負責,指她未能負起母親應盡的責任,明知被告當日要離職回家,仍對兒子的情況漠不關心,沒有主動詢問被告是否需要幫忙。

母留下錯誤電話

 邱官指無論是誤會或協議,都不可作為被告將死者獨留家中的藉口或理由,被告亦不可依靠只是小孩子的兄長可以照顧幼弟,不過亦明白被告不是長期及意圖疏忽照顧死者,何母亦需負上部分責任。

 被告4月開始已遭扣留近5個月,折算假期後估計快將出獄。被告家人昨日亦有出庭聽判。

 被告胞弟向記者表示,被告是家庭主婦,曾來港兩至三次,與丈夫居於廣州。被告與死者母親是在一次打麻雀的聚會後,經友人介紹認識。據他所知,事發當日,死者母親正與友人打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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