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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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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減租 擬以家庭入息釐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5]

 【本報訊】房委會將於明日召開集思會,討論減租方案,據悉,檢討租金專責小組就租金可加可減機制定出多個減租方案,減幅會介乎3%至11.6%。小組又傾向以住戶家庭入息變動,以釐定租金,而不是以通脹通縮計算。

 房委會租金檢討專責小組總結諮詢期的意見,定出多個方案;包括在可加可減機制下減租的比例,會由3%至11.6%。根據房署過往的估計,每減租百分之一,每年就會少收1億2千萬元,如落實減租,會少收3億6千萬至13億9千多萬元。

房署料每年少收13億

 小組擔心,以香港過往幾年的狀況,通脹的機會比通縮高,即使有通脹,亦不代表居民有人工加,因此不能反映居民真正的負擔能力。如一旦落實機制,會由那一年的租金水平作起步點,小組正考慮三個年份,分別是1995年,即部分公屋租金停留的凍租水平;第二個年份是居民整體收入開始下降的1997年;及2000年的第二季,即租金開始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成。

陳鑑林:最少要減15%

 由於小組意見不能作為最後決議,因此會在明日房委會的集思會中,聽取委員意見再交由房委會大會討論,預計明年定出具體方案。如一旦涉及修例,或要廢除現有法例,就要提交由立法會討論。

 身兼房屋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認為,租金檢討專責小組建議減租3%至11.6%是太少,他認為,至少應該減租至15%。如果以住戶入息變動計算租金,是一個較好的參考基礎,因為過往亦沿用這種方法。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成員張文慧擔心,修改法例落實可加可減機制,雖然有機會一次過減租,但由於確立了制度,日後加租的機會較高,居民更加無保障。

 但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出,一旦房委會推行可加可減機制,而又同時減租,可能會有近10億元的虧損。加上不知道何時才可正式落實有關機制,對房委會財政是一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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