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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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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劫便利店 3青年入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8]

 【本報訊】3名青年昨於高院承認打劫便利店,以利刀指嚇收銀員,兩次劫去共1,400多元現金及13包香煙及雪茄。其中兩名參與兩次打劫的青年判囚6年,另一名只參與第二次打劫的青年判監4年。法官判刑時忠告3名年輕被告,應在獄中好好反省以往的所作所為。

 18歲第一被告陳佰鴻及19歲第二被告潘建安,承認今年1月17日及3月1日兩次於午夜打劫一間便利店,承認兩項搶劫罪。另18歲第三被告李錦輝只參與第二次劫案,承認一項搶劫罪。陳無案底,潘有一項企圖偷竊紀錄,李有9次刑事案底,當中一次為搶劫,並於03年加入三合會;3人均是第一次被判入獄。

 案情透露,兩次劫案分別於凌晨2時半及4時半發生。1月的劫案,潘假意買東西,跟隨店員進入收銀櫃位,抓住店員頸部,再以12吋長刀指�顙銝y部。當潘與陳從收銀機取出800元現金時,店員向剛好進店的兩名警員求救,兩警追捕潘,但終被其逃去。陳則靜悄悄地將手上菜刀放進櫃位抽屜內,沒有被警員察覺,自行逃脫。至3月1日,二人聯同第三被告李錦輝再次「光顧」便利店,李持生果刀聲稱打劫,陳以旅行袋裝了600元現金、13包香煙及雪茄,潘則於門外把風。翌日,警員於同區遊戲機中心發現三人,將他們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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