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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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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回應本報社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08]

編輯先生:

 有關貴報2006年9月7日社評「世銀報告提醒香港加快行政效率」內,就商業登記的報道,本局回應如下:

 香港的商業登記及申請的程序和所需時間並非如貴報所說「過繁、過長」。

 為方便經營者能快捷地取得商業登記證,並讓他們提供的業務資料能盡早登錄在案,讓大眾查閱,稅務局不斷簡化申請程序和加快處理有關申請。現時辦理商業登記的手續非常簡單,經營者包括有限公司只需填寫一份法定申請表、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以及繳付商業登記費及徵費。一般情況下,如親臨辦理,只需大約30分鐘便可領到商業登記證。如經郵遞或公共服務電子平台申請,本局則承諾在2個工作天內發出登記證。

 據了解,在新加坡必須經互聯網辦理商業登記,約需15分鐘至2小時。相比之下,本局的效率亦毫不遜色,亦同時保留了傳統的親臨或郵遞申請方法以供選擇。至於個別經營者如酒樓,若需要申領其他營業執照,則不是稅務局管轄範圍,所需辦手續及時間會因各有關部門規定不同有所差別。

 本局一向以高效率及合乎成本效益的方式執行職責,我們會繼續不時檢討現行商業登記申請程序,務求精益求精,為完善香港的營商環境作出貢獻。 ■稅務局副局長 譚權壯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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