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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 呂雪如)立法會《2005年吸煙(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表示,對於早前調查發現有六成被訪店舖向未成年、且穿著校服的學生售賣香煙,感到憂慮。鄭家富表示,已提出修訂案,促請立法會議員修訂《吸煙(公眾衛生)條例》時,加入禁止向穿校服人士賣煙的條例。
據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早前公佈,發現在160間店舖中,六成違例向穿校服的學生賣煙,但今年4月至今,檢控違例店舖的個案僅一宗。鄭表示控煙辦執法效率太低,吸煙嚴重影響健康,足以影響20至30年後的醫療開支和構成壓力。他建議應賦權予康文署,甚至房署人員皆可執法。防止青少年吸煙委員會項目經理李昌隆表示,有4個個案是店員明知對方未成年且穿著校服的情況下,仍然肆無忌憚地賣煙給他們,質疑是公然向法律及道德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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