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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繼狗仔隊偷拍藝人換衫照,日前本港70名藝人又被網民大爆絕密住址;多次侵犯私人權事件已令演藝界震怒,大呼侵權行為「無法無天」。有法律學者表示,藝人姓名及地址屬「個人資料」,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擅自散播其他人個人資料有侵犯私隱之嫌,建議受影響的藝人可從民事途徑追討賠償。
港星首當其衝
日前,在名為「香港討論區」的娛樂新聞討論區上,一名以「情若真」的網民轉貼一份標題為「藝人住響邊大公開」的資料,公開本港演藝圈中近70位明星今昔住址,共吸引2,000多名網民瀏覽。這份住址名單中,多數是不完整地址,只公開住所大廈名稱或所住區域,如某人居於「西貢南圍」等,不過亦有部分地址羅列詳細,內容包括藝人居所的街道名稱和門牌號碼。
據悉,其中九成資料正確,甚至有瀏覽的網民再補充發放其他藝人的地址。而慘被公開住址的藝人包括袁詠儀、譚詠麟、古天樂、黎明、梁詠琪、鄭伊健、側田等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如調查以上事件後,證實有關行為違反私隱條例,發放資料者會被處分,最嚴重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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