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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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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媒體採訪受阻可投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15]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14日電】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就「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等舉行發佈會,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柳斌傑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新華社管理外國駐中國的通訊社機構的新條例不會使新華社成為這個領域裡的壟斷者,新條例的出台是沿用以往新華社管理外國駐華通訊社的做法,中國政府對於外國媒體機構開放的政策並沒有變化,如果因為這個條例,外國通訊社的業務活動、採訪活動受到影響,可以向中國政府投訴。

 柳斌傑還指出,中國政府方面一定會重視公平競爭的環境,防止過分壟斷、排斥競爭的局勢。他說,很多外國朋友不了解中國的管理體制,往往容易引起誤會。新華社管理外國駐中國的通訊社機構,是過去一直延續下來的一種做法,現在也未改變。

 柳斌傑稱,這是政府委託給新華社的任務,政府相關部門會依法進行監督。條例本身對新華社也提出了很多的約束條件,並不能因此排斥在通訊社之間競爭的問題。中國政府依法保證外國媒體在中國報道的權利和自由,這一點並沒有改變。所以,新華社這個條例的頒布不影響外國通訊社在中國的採訪活動。

 柳斌傑說,溫家寶總理也表示,希望外國的新聞記者、通訊社記者遵守中國的法律。如果因為這個條例,外國通訊社的業務活動、採訪活動受到影響,請他們向中國政府投訴,官方負責解決這個問題。新華社這次的條例只是重申了以前的一些做法,大家不要誤以為中國的新聞採訪政策有什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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