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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於美國華盛頓布魯金斯研究院發表演說。
【本報訊】(記者 鍾立)特區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華盛頓布魯金斯研究院(Brookings Institution)舉辦的一個午餐會上表示,回歸後香港的法律和法制都得以延續的承諾,不單在形式上,而且在實際上都得到兌現;香港仍是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兩個法律專業仍然強大而獨立。他說:「香港的法院獨立而稱職,我們引以為榮。」
黃仁龍亦向與會者提及一些較惹爭議的課題,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和政制發展。
他強調,香港有巿民提出質疑,並不表示本港的制度出現問題;相反,這個現象更能彰顯《基本法》中有關人權的保障涵蓋範圍廣泛,且《基本法》凌駕於與其有牴觸的本地法例,並能確保政府的行為合憲。
港不輕易尋求釋法
他強調,港人應理解,國家實行單一制。在這個制度下,地方政府享有的所有權力,均由全國人大授予。香港特區享有的所有權力和權限,全都源自全國人大。《基本法》也由全國人大制定,把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和司法權授予香港特區。他重申,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作出解釋,是新憲制秩序的一部分,但香港不會輕易向全國人大尋求釋法。
建立互信提升法治水平
他相信,只要本著建設更好的香港這個共同目標,透過彼此坦誠和緊密的溝通,必定能夠加深彼此之間的了解,建立互信。「一國兩制」不再是大家擔心的法律問題,而是香港和內地提升法治水平的機遇。
他又介紹,去年10月,特區政府就修訂特首及立法會選舉安排提出方案,雖然建議方案得到大多數市民和過半數立法會議員支持,但最後被立法會否決。
他坦言,特區政府對此感到失望,但中央和特區政府仍然會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在04年4月作出的決定,全力推動政制發展,以期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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