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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首宗教師被揭發涉嫌騙取教統局按揭利息津貼案件昨日開審,中學教師及其妻在3年間欺騙教統局,購入一單位後不作自住,反而兩度出租,令教統局批出2萬7千多元的津貼金額;該教師解釋申請表上「有太多東西要填」故無細閱,不知道物業不能出租。
兩名被告余遠鴻(38歲)及其妻朱美嫦(32歲),現居屯門大興花園。2人被控於02年至04年間,將01年購入的葵涌盈暉臺一個單位先後租予兩名租客,欺騙教育統籌局批出共2萬7千多元的按揭利息津貼,租出期間2人實際獲得1萬6千多元的利益。
控方昨傳召兩名教統局人員作供時指出,該津貼的申請人需為服務逾10年、月薪約2萬的政府輔助機構全職員工,教師亦可申請,條件是需於審批日計起兩個月內入伙,領取津貼期間要居於該單位內。余作供時指無論剛申請或教統局作定期查詢時,均沒有細閱條款,不清楚物業不可租出;其妻則稱購入盈暉臺時本欲自住以方便自己上班,填寫申請表時沒有細看內容,只作簽署,不知不能出租,兩次的出租都是自己主意,但無心騙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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