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9月20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3劫銀行 無業漢重囚9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20]
放大圖片

 ■當日,爆炸品處理組人員到場引爆可疑物體,證實是假彈。資料圖片

 【本報訊】自稱患有精神分裂的無業漢,3度於觀塘打劫銀行,並訛稱攜有炸彈,掠得約1萬8千元。被告昨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搶劫和一項企圖搶劫罪,被判監9年。高院法官張慧玲以「食過番尋味」形容被告連續干犯控罪,不但完全未想過收手,反而變本加厲,每次把要求的金額加大。

 辯方律師於求情時指,被告過去曾干犯兩次刑事案件,去年因傷人罪而入獄,出獄後只當了3個月散工,之後便依靠綜援為生。然而,被告每月仍須繳付2千元供樓,案發期間適逢歲晚,被告希望搵錢度年關。他原先把從第一次搶劫得來的款項存放於銀行戶口,後來將金錢投注賽馬,不幸全軍覆沒。

訛稱攜炸彈 掠18000元

 張官判刑時指,銀行劫案是嚴重罪行,上訴庭案例一般以10年至15年為量刑起點。張官指責被告於案中利用恐嚇字條和假炸彈,令銀行職員受驚交出款項,且所索金額一次比一次高。

 案情指,今年1月3日,33歲的被告李楚兵戴著手術口罩、黑色手套和冷帽,進入觀塘康寧道的中國工商銀行,把一張紙條交給櫃員,紙上寫有恐嚇字句︰「紙袋有炸彈,要3萬,如不合作,後果自負。」職員見狀,立即把現金1萬3千元交給被告,然後按動銀行防盜警鐘,並把勒索字條交給身旁的職員。被告從銀行的正門逃去,職員報警。而被告在櫃位留下藏有變壓器的白信封,經專家檢驗證實並非土製炸彈。

賭馬全軍覆沒 贓款花光

 同年2月16日,被告又戴著口罩進入觀塘物華街的集友銀行,以類似方式要求銀行職員交出5萬元,職員最終給予被告5千5百元。至3月7日,被告又試圖到輔仁街的永亨銀行打劫,當被告催促職員交出10萬元時,銀行職員表示現金不足,並伺機按動防盜鐘,職員們一同蹲下;被告事敗逃離銀行。兩天後,警員在協和街拘捕被告,並於其家中搜出打劫時穿著的衣物,及與勒索紙條相似的紙張,被告於警戒下承認打劫時所用的是假炸彈,是他在家中自製的一枚連接橙色短電線的光管變壓器。他又表示,已花光所有打劫得來的款項,部分用於賭馬。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