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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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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四區劃分 投資順風順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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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思維

張三笑

 近來,不時聽聞有珠三角開廠的港商抱怨面臨「逼遷」,三笑也只知皮毛。直至日前聽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對國家「十一五」規劃的一番解釋後,聯想到港企「逼遷」,頓有所領略。

 徐司長赴港參加香港「十一五」論壇期間,在香港報業公會和香港新聞行政人協會主辦的午宴上,向傳媒詳細解釋了中國未來區域協調發展的思路。他說,中國發展劃分為四個主體功能區域,包括優化發展區、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

優化區難容低技術

 他解釋說,珠三角和長三角這兩地,就屬於優化發展區,特點是國土開發密度高、資源環境承載力開始下降,在這些區域,佔地多、低水平、低技術的產業開發已經沒有多大的空間,這些地區的產業要提高承載、企業要參予全球化。

 重點開發區自然承載強、人口資源好,但開發程度不夠,發展的重點,是要做好基建和環境規劃,承接地區的產業轉移。

 至於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是指資源承載力較弱、生態脆弱的地區,如三峽地區,發展思路是要保護優先,適度開發,因地制宜。禁止開發區,「那更不用說了,指自然保護區域如國家森林公園等,要保護的」。

逆流而行難有出路

 三笑過去不明白,為甚麼最近不少在珠三角的港商每每說缺水缺電,或因污染屢被罰款。聽了徐司長的解釋,套用「四個區域」發展思路,現在恍然大悟,這些處在優化開發區的企業,如果屬於低技術和低附加值,難以承擔越來越高的土地成本,倘本身又是高污染的,那麼就成了這些地區的「不受歡迎者」,難有出路。

 對於這些企業的出路,徐司長說他們有兩條路:一是轉型,產品結構升級,與全球化接軌;二是轉移。「這是自然現象」。

港商轉得快好世界

 那麼,有些企業原先簽好的土地使用合同,仍未到期,又怎樣?司長說,具體問題要看具體操作,但認為應按合同原則辦事,地方和企業既要以發展考慮,亦要有法律保障。

 聽司長一席話,三笑覺得,如果企業是上述對號入座「不受歡迎」的,與其怨怨艾艾,不如趁早謀出路,能轉型最好,即使不能轉,也趕快物色個合適新地方,「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只要轉得快,何愁沒有一番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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