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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內地孕婦湧港產子人數急增,走數情況亦日趨嚴重。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大批內地孕婦為摘「香港出世紙」來港產子,源於2001年7月終審法院判決的莊豐源案,確立內地孕婦在港所生子女,即使父母均非香港居民,亦可享有居港權。當時的判詞建基於每年僅500多名內地人來港產子,法官更稱,毋須擔心短期內有大量孕婦來港產子,不過按現在的情形評估,事態已到令人憂慮的地步。
去歲9千人來港分娩
終審法院5位法官在5年前一致裁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無論其父母是否香港人,都可根據《基本法》即時享有居港權。
判詞中指出,從香港回歸祖國後至2001年的1月31日,每年約有555人來港產子,看不到港府被判敗訴會導致大批人士立即從內地湧入香港,也不認為敗訴後會令本港承擔任何重大風險。個人遊政策使內地人來港變得輕易,來港產子人數去年高達8,837人,遠超出終審法院當年的評估。
香港身份證值200萬
港府曾內部推算香港永久身份證的吸引力,涉及醫療、教育及房屋福利,最少價值200萬元。有學者更擔心,莊豐源案一出,難保他們長大後會同一時間全部回流本港,為教育、醫療、住屋等帶來無可預計的沉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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