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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統局提醒有意為子女申請在2007年9月入讀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的家長,如欲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為子女申請某所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學位,必須在9月29日前,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直接交回該校。
教統局發言人昨日重申,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表,否則其申請將會作廢;若家長被發現向當局提供虛假資料以獲取學位,其申請同樣會作廢。另外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學校會先處理有兄姊在該校就讀或父母在該校任職的申請,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必獲取錄。至於餘下的申請,學校則會根據「計分辦法準則」來分配學位,因此家長無須為子女製作資料冊以增加入學的機會。
接受直資學位 不可再交表
若家長選擇只為子女申請「統一派位」,則須將填妥的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在明年1月19日前,在辦公時間內交回教統局學位分配組(灣仔皇后大道東269號的呂祺教育服務中心2樓)。此外,凡已接受直資小學小一學位的學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一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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