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潘頌禧)衛生署去年就《不良醫藥廣告條例》審查了4萬多個報章或雜誌的醫藥廣告,共發出4,117封警告信,其中77宗個案轉交警方跟進,成功起訴55宗,涉及11個出版社。而本年至今,該署則發出約1,400封警告信,數字下跌逾半。
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昨在會上質疑,政府是否針對性地檢控個別傳媒。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何淑兒強調,當局執法絕對不會針對個別傳媒,「全部講證據,不會有選擇性。」衛生署副署長梁挺雄則說,「不會同一則廣告在兩份報章上,署方只檢控其中一間出版社的問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