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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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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昌獲准200萬保釋上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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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炳昌(右二)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由親友陪同離開。

 【本報訊】因聯同先科前主席黃創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意圖干擾廉署女證人而被判監4年的律師林炳昌,昨日成功向高院以100萬現金及100萬現金人事擔保,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由於司法機構排期須時,相信其上訴案最快也會於1年後才能進行。

 同案因意圖向記者披露受保護女證人身份而被判監兩年的大律師艾勤賢(Kevin Egan),則早於今年8月1日,首先獲准保釋,其保釋條件是100萬現金及50萬自簽擔保。至於黃創光及其女友徐敏偲,則未見動靜。

坐監3月 滿頭銀髮

 53歲的林炳昌,自今年6月中被還柙開始已服刑3個多月,昨日所見林的頭髮已由昔日的烏黑驟變銀白色,他略見清減但精神奕奕應訊。昨日5時30分,林炳昌辦妥手續後離開高等法院羈留中心,他先與兄弟擁抱,表現輕鬆地稱:「第一件事係沖個涼先,今晚就同屋企人食搵野慶祝一下。」他笑言幾個月沒有接觸過外間,現在已不懂得說話了,但他感謝所有人。林炳昌由兄弟及兒子林威辰陪同下,一起乘車離去。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上訴庭法官鄧國楨,昨聽取政府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李運騰、代表林炳昌的蘇朗年資深大律師就保釋申請作出陳詞約3小時後,終在下午3時批准林以100萬現金、100萬現金人事擔保外出等候上訴。法官並下令林炳昌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本港的報稱住所、及在法庭有需要傳召時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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