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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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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學生逾15萬爛賭講師囚7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9-29]

 【本報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前講師為還賭債,半年內盜取及訛騙學生參加遊學團的報名費、獎學金及助學金,涉及金額逾15萬元。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就一項盜竊及九項欺詐罪被判入獄7個月,裁判官陳仲衡在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可恥,嚴重違反誠信,必須監禁。校方則拒就事件評論,但表示案發後已加強監管防範同類事情,即安排兩名教師負責收取學生的費用,及款項不得由教師「隔夜」保管等。

 被告譚宗亮(36歲),02年起在「港專」位於摩利臣山分校產業及設施管理系任職講師,案發後已被校方解僱。

 譚的父母、戒賭中心幹事及10多名「中心」的教友昨亦有到庭支持被告。在犯人欄內,譚表現冷靜,聞判後低頭強忍淚水;當見母親哭成淚人,他遙望報以微笑,又向庭內的親友揮手道別。

被告母親聞判哭成淚人

 辯方呈上多封由譚的雙親、教友、學生及校方的求情信。辯方表示,譚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稱讚被告在教學上表現出色,但因染上賭癮而喪失自制能力,建議判處長時間的社會服務令及接受心理輔導,而譚明白「監守自盜」乃嚴重過失,但他於案發後已承受不少壓力;在10多天還柙間,亦作出反省,自覺對不起家人、校方及學生,深感後悔。辯方要求陳官考慮判處短刑期的監禁,破產的被告盡快重投社會,賺錢還款給受害人。

 陳官回應說:「有心還(錢),將來還有很多機會。」但譚違反學生及校方對他的信任,故不可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須判監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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