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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署理總貿易管制主任蘇國昌展示一款電子燈籠所使用的電池太小,容易造成兒童窒息。本報記者陳朗昇 攝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海關近日在市面抽查29件玩具燈籠及螢光棒,並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結果發現送檢的8款電燈籠全部都有問題,除使用指引不明確外,當中一款「軍曹」燈籠因使用細小電池,可能會對兒童構成窒息危險而被評為「有危險性」。雖然大部分發聲的電燈籠都被評為符合安全標準,但有聽力學家指有關標準過於寬鬆,海關亦建議家長用膠紙封住發聲裝置,減低其聲浪。
海關送檢的8款電燈籠中,有6個樣本可發聲,海關署理總貿易管制主任蘇國昌表示,大部分樣本發出的聲響平均約80分貝,比歐洲安全標準的上限115分貝為低,所以合符標準。
專家:115分貝上限過寬
不過,高級聽力專家區慧賢認為,飛機著陸時引擎的聲響不過120分貝,而歐洲安全標準以115分貝作為上限,明顯過於寬鬆。她解釋雖然一般人的聽覺要在85分貝的環境下逗留8小時才會受影響,但市面部分燈籠聲響會超過80分貝,而每加3分貝,對聽力傷害也較快。她認同海關建議在發聲裝置加貼膠紙的辦法,也提醒父母留意子女玩燈籠時的表情,以及避免購買一些成年人也覺吵耳的燈籠。
一款違規螢光棒被罰款
政府化驗所對29款中秋節玩具進行安全測試,發現送檢的全部8款電燈籠及4款傳統電燈籠及2款螢光棒都有不同問題。2款螢光棒主要是包裝上欠缺規定的識別標記,其中一款被海關罰款10000元。而4款有問題的傳統燈籠,主要問題是沒有附上有關鋒利邊緣及突出物的安全警告語。
而送檢的8款電燈籠全部都有不同問題,主要欠缺有關法例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使,包括不能把新舊電池或標準及充電電池混合使用的提示,又或沒有標明正確的電極及電壓。蘇國昌特別提及一款軍曹燈籠,其使用電池為AAA型,體積過於細小,電池匣又無需任何工具已可徒手輕易取出,兒童一旦拿到電池有可能吞下,造成窒息危險。
3歲以下兒童宜父母陪玩
蘇國昌解釋大部分出現問題的燈籠危險性只屬低風險,故毋須即時回收或停售,所有送檢的樣本也沒有出現高溫溶解或濺出化學液的危險,但他建議父母不要讓3歲以下的兒童單獨玩任何燈籠或螢光棒,玩螢光棒時也不應重複拗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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