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金鐘落網當日被蒙頭押走調查。 資料圖片
【本報訊】兩年前在金鐘地鐵車廂內縱火、被判終身監禁的老翁嚴金鐘,申請上訴遭駁回,高院法官的判決書指,嚴的申請沒有提出足夠的減刑理由,其行為是有預謀的,而精神科醫生亦已證實他患有妄想症,嚴所犯的罪行嚴重威脅公眾安全,而他的精神病會持續導致他有可能再犯案,為保障大眾安全,判處終身監禁的刑罰是合適的。
嚴金鐘於04年1月,在地鐵荃灣線由尖沙咀至金鐘站途中,在車廂內放火並逃去,事後遭警方拘捕,嚴被判終身監禁後上訴,指自己並不在場和受到不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