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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香薰公司傳銷員疑趁酒醉的女同事熟睡,在車內將她施暴,昨於高等法院否認一項強姦罪。女事主於庭上憶述事發經過時激動落淚,怒目向被告說「就算我無報警拉你,你覺得你會安樂咩﹖」
控方指,21歲被告衛斯廉是21歲女事主中學時代的學弟,二人在校時已十分稔熟。事主於中四離校,2人仍經常一起玩網上遊戲,至04年底,被告並成為事主同事,在香薰公司當傳銷員。今年1月20日,被告獲事主男朋友邀請,搬往他倆和另外3名友人於灣仔的住所居住。
事主庭上激動斥多年好友
同月25日晚,被告駕車載同事主到元朗參加中學同學聚餐,事主於餐後向被告表示身體疲倦想回家,惟被告堅持跟數名舊同學到酒吧,並游說事主陪伴。眾人狂歡至翌日凌晨4時才離去,被告用車送另一男性友人回家,而女事主亦有同車。由於事主前天晚上玩網上遊戲沒有睡覺,加上酒醉關係,不久便於車上熟睡,而友人其後於大埔下車。至事主醒來,意識到曾遭人性侵犯,而被告此時正在整理她的衣服,事主沒有即時質問被告,只衝出其座駕乘的士回家,並於翌日報警。
事主於庭上表示,她在乘的士回程途中曾用紙巾抹其私處,發現有異常惡臭,而事發後她曾想過一死,因從沒有想過相識多年的好朋友會做出如此的事。當辯方律師盤問事主時,她一直表現激動,並指「如果我冇俾人搞我點會報警,有邊個願意俾人知道俾人強姦驉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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