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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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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學津遭濫用 年達143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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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顯示,去年有425名綜援家庭學生拖欠學費高達140多萬。 本報記者夏志禮 攝

 【本報訊】(記者 夏志禮)綜援家庭利用社署發放學費津貼漏洞的情況日益嚴重,不少家長擅自將學費津貼轉作其他用途,甚至用來做賭本,連累子女需頻頻轉校以逃避「追數」。一項調查發現,過去一年共有425名來自綜援家庭的幼兒學童拖欠學費,總計金額逾143萬元,有無良家長更有計劃地拖欠了三個月的學費作為自己的賭本,為了賭錢不惜犧牲子女的學業。調查機構建議社署考慮將學費津貼直接發放到綜援家庭子女就讀的學校,堵塞濫用的漏洞。

  香港教育學院幼師校友會及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於今年9月透過傳真,向本港各學前機構發出問卷,了解綜援家庭拖欠學費的情況,調查一共回收到257份問卷,當中244份為幼稚園的回覆,而剩下的13份則屬幼兒園。

  調查發現,有247間受訪學校表示,所屬機構有領取綜援的學生就讀,當中有65%學校有超過10名或以上的綜援家庭學生,較往年的59.2%為多。在受訪學校中,76.3%(196間)受訪學校表示,在上學年有綜援家庭學生拖欠學費的情況發生,其中有134間機構更表示他們被拖欠學費達三個月或以上。有56.4%的受訪學校就指,有學生在拖欠學費後選擇退學了事。

 統計數據又顯示,173個有回應的機構中,平均有2.45名綜援家庭子女拖欠學費,金額約8,279元,其中八間機構被拖欠的金額更達50,000元。各校拖欠學費的總累積學生人數就有425名,涉及學費逾143萬元。

 負責有關調查的幼師校友會主席麥謝巧玲指出,綜援家庭如要申請學費津貼,本來必須得到校方的簽署及學費證明文件才可,但社署於3年前修改條例,綜援家庭不需有關文件,也可直接獲取學費補助。有人就利用此漏洞,申請學費津貼作其他用途,綜援家庭拖欠學費一方面是浪費公帑,另一方面則是罔顧子女。

要求社署跟進 不得要領

 麥指會方於去年已聯絡社署,要求對方跟進事件,但對方卻似乎愛理不理。副主席梁淑媛補充指,曾直接與社署職員聯絡,卻得不到任何具體回覆,「有職員更叫我們去小額錢債處控告涉事家庭,根本就無補於事。」

  該會建議社署應考慮將學費津貼直接發放到綜援家庭子女就讀的學校,甚至改為由教統局學費減免組全權負責幼稚園學童的學費資助,使家長無法濫用該筆津貼。該會亦呼籲各學前機構「苦主」,主動向申訴專員公署作個案投訴,令社署正視有關問題。

社署沒拖欠學費數字

 社署透過書面回覆指,署方有派職員調查拖欠學費情況,倘發現事件屬實,署方會向申請人追討及扣回多領的學費津貼,而署方亦有向申領人發出須知,提醒他們要保留所有學費單據作將來跟進之用。唯署方並未能提供跟進拖欠學費個案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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