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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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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兒失控躁婦誤傷7歲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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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母親誤傷的女童由救護員送院。

 【本報訊】粉嶺昨晨發生倫常血案。一名新移民少婦疑因7歲女兒拒做功課,有人在一怒之下以果刀誤傷女兒手指,女兒送院後幸無大礙,少婦事後被警方拘捕。其夫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女兒功課壓力對妻子情緒影響甚大,因此體諒對方,不予追究。

 涉案被捕女子姓黃(30歲),與姓姚(29歲)丈夫及一對分別7歲、2歲女兒同住皇后山村一間鋅鐵木屋,面積約700餘平方呎。夫婦在內地結婚,長女在香港出生,後在內地誕下幼女。約1年半前,黃婦持單程證來港,一直留在家中照顧兩名女兒,戶主在區內從事飲食業。

責罵遭頂撞 情緒失控

 昨晨10時許,戶主外出上班,妻子及兩名女兒留在家中。當時女戶主在廚房工作,長女做功課其間突然停下玩耍。母親見狀即出言責怪,豈料對方竟然大聲頂撞。母親惱怒之下曾致電丈夫投訴,繼而上前揮動手中果刀一方面發洩情緒,並欲嚇一嚇女兒。豈料女童在受驚後舉手格擋,結果左手中指被?傷約3厘米傷口,即鮮血直流。

 由於戶主在電話中聽到妻子語氣憤怒,故感到擔心,於是匆匆趕回家中,見女兒受傷,責怪了妻子幾句,對方轉身入房反鎖,丈夫恐妻子傷害自己,立即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以為女戶主仍然持刀,可能對家人不利,迅速出動多名警員,並持同盾牌趕往調查。

妻反鎖房內 夫報警求助

 警員到場後,發現戶主及兩名女兒均已安全,先將受傷女童送院,然後展開勸解,約5分鐘後,女戶主自行開門。惟當警員表示要以傷人罪名拘捕其時,她再次情緒激動,又需警員再度勸慰,稍後亦將其送往醫院檢驗。

 女童送院敷治後已無大礙,並似乎對被母親所傷之事已不在意。男戶主在與女兒商議後,決定不再追究妻子,亦希望警方不要提出檢控。他表示,女兒就讀之小學為一間名校,功課壓力頗為沉重,妻子亦同時承受了壓力,所以明白妻子見女兒不肯做功課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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