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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旗下客機。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徐超廣州17日電】廣州中級法院自16日開庭審理南航案,南方航空集團原財務部經理陳利明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原副總經理彭安發挪用公款案,漢唐證券及其原廣州總部負責人韓曉軍單位行賄案。廣州市中級法院原計劃16、17日連審兩天,但今日卻沒有繼續庭審,法院方面稱今日法庭已排滿,此案後繼還要開庭審理。
檢方指出,2001年8月,陳利明、彭安發和時任南航集團總經理的顏志卿三人商量,決定利用南航集團的銀行信用貸款,委託證券公司理財。由於這一業務屬違規,三人商定此事不外傳,具體事宜均由顏志卿授權陳利明全權代表辦理,彭安發負責面上的監管。在獲得授權後,陳利明於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間,與漢唐證券、世紀證券簽署的委託理財業務共計43.552億元。
在進行這些業務的過程中,陳利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漢唐證券、世紀證券以「顧問費」名義給予的賄款;同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航空公司集團委託理財應收取的固定收益款,將錢據為己有;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彭安發挪用銀行信用貸款供個人和朋友註冊公司及經營使用。
涉案逾43億 陳氏受賄過半億
2005年7月,陳利明、彭安發和韓曉軍先後被廣東省檢察院批捕。公訴人指控,陳利明受賄約5,367萬元,貪污約1,234萬元,挪用公款12億元;彭安發挪用公款3億元;漢唐證券及韓曉軍單位行賄1,642.6萬元。
據悉,陳利明被捕數天後,他的妻子黃欣健在廣州跳樓身亡,檢察機關宣讀的起訴書證實,黃欣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成盈公司同樣涉嫌在航空公司委託理財業務中獲利。在16日的法庭上,陳利明表示,這些費用都是由韓曉軍自己匯入白雲東盛商業中心的賬戶,他自己對此毫不知情。據了解,前南航集團總經理顏志卿於2004年第4季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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