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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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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儉夫婦涉騙綜援案 多次存款 辯稱獲好人捐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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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律師馮閏禪出庭作供。

 【本報訊】高院退休法官李柏儉夫婦被控騙取綜援案,昨終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在庭上披露,被告夫婦於03年向社署申請綜援時,隱瞞兩人名下的資產總值近200萬港元,藉此成功騙得社署批出綜援金共101,344元,及獲得房署配給華富h公屋單位;但女被告馮閏禪接受警方錄影會面時卻多次聲言年紀老及記性差。

影帶證女被告對答如流

 高級政府律師黃錦卿昨在庭上播放女被告馮閏禪、於去年2月16日接受警方錄影警誡會面的影帶,現年81歲的執業大律師馮閏禪在兩個小時會面中對答如流,馮表示當初從朋友口中得知道有老人生果金,後來是社署林姑娘主動向她介紹以她和丈夫的情況可以申請綜援金。

 每次外遊 均知會社署

 警方向馮出示股票文件,並證明單是中電和恆生股票總值36萬元後,馮只說「係咩,我都唔知股票放在哪裡。」後來馮在警方追問下卻稱「可能在櫳底抄抄下,抄到的。」對於申領綜援後,馮偕夫5度外遊,馮解釋說「兩次去北京都係有朋友邀請我先生去講座,全程包機票食宿,至於3度赴英國倫敦,其中一次是丈夫的表哥將機票寄給我瓊,請我瓊去參加他的90歲大壽。」馮強調她每次外遊前,都有知會社署職員,只是每次都是電話錄音。

「將來有錢定還畀社署」

 馮又遭警方查問在申領綜援後,曾兩度到裁判署擔任當值律師,每次收費2,750元,卻沒有向社署申報有關收入時,馮表示「做當值律師是屬慈善性質,我又唔使交稅,所以我無報。」

 馮對於有多次匯款存入其名下戶口時解釋「是好人捐畀我瓊」,當警方質疑為何會知道她的戶口號碼時,馮又稱「有些是親戚,有些是以前的生意夥伴,所以知道我瓊的戶口號碼,佢地知我瓊窮,佢瓊做好人,做了善事,唔會告知我瓊,直接匯款或存錢入我瓊戶口內。」

 對於丈夫李柏儉由英國匯豐銀行兩度轉賬1千及1,500英鎊入新開設的中國銀行聯名戶口一事,馮表示「我唔清楚,這要問我先生。」至於丈夫李柏儉經常出現美國會,馮表示丈夫曾是高院法官,被邀請加入,只屬名譽會員,毋須支付會費。丈夫僅在美國會用電腦上網,但當警方展示夫婦每月在美國會花上千餘元時,馮即改口說「係呀,我瓊在此飲下茶,所以我瓊成日要(賣野)。」 馮在會面中多次反問警方「究竟我瓊欠社署幾多錢,我瓊v綜援用來支付入住的中華海岸老人院月租6,500元。如果我瓊將來有錢,一定會還畀社署。」控方將於今早播放被告李柏儉的兩盒共長達3小時的錄影會面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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