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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陳高凌博士指體罰非理想教導方法。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對於有父母將兒子鎖於皮篋內,最終缺氧而死,防止虐待兒童團體昨對此深表遺憾,指調查發現近一半被訪家長曾經體罰子女,其中逾半成更作出嚴重身體攻擊,包括毆打、燒傷及以利器指嚇,而且有上升趨勢,為了向社會清楚指出體罰屬「零容忍」,促政府盡快立法禁止體罰。
毆打燒傷 利器指嚇
香港大學陳高凌博士在03至04年調查所得,受訪的5,049名家長中,約44%曾經對身童體罰,其中約32%發生於1年內,6%曾於1年內對身童使用嚴重或非常嚴重的身體虐待行為。他指出,很多家長都誤以為體罰是最快捷的教導方法,「起初可能有效,但若不能令小朋友明白錯在何方,那定會重犯,家長便會升級體罰,並漸漸失去耐性採用其他方法,遂演變成惡性循環。」他估計,每年約7萬名兒童被父母嚴重體罰,當中被舉報的只佔1%。「就算作奸犯科,兒童都不應該受到此等對待,連囚犯都已取消體罰。」
防止虐待兒童總幹事雷張慎佳昨表示,本港先後在1976及1991年立法禁止幼兒工作者及教師,向兒童及學生施行體罰,其後確有顯著成效,但社會卻仍然容許家長對子女使用體罰。
她續稱,「家長可能擔心,不體罰便無法教導子女,但當年立法禁止教師體罰學生,社會亦有同樣憂慮,但時間證明沒有體罰仍可照常教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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